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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网上购物要“六注意”

2020年10月13日 10:5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目前,我国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生活频道了解,受疫情影响,众多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消费心理以及消费方式也由此发生了新的变化。各类线上消费因其具有免接触、价格低、方便快捷的优势而成为众多消费者的首选,但随之带来的消费纠纷也在增多,其中“假冒伪劣”“图片和实物不符”“7天无理由退货难”“所购商品丢失损坏”“用户信息泄露”等等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网上购物的“常客”。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注意选择正规购物平台

  在网上购物时应选择正规有资质(核对官方网址、查看商家网店公示的证照信息)、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大型电商平台。尽量不要通过陌生“微商”购买商品。微商是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目前还缺乏有效监管途径,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存在着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维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若选择在“微商”购物,建议要求卖方提供真实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要求其出具相对应的商品检验报告等溯源资料。

  注意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

  支付时走正规流程,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不与卖家私下约定交易方式,不轻信、不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建议选择信用卡、借记卡及货到付款等方式支付,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信抽奖、中奖等信息,谨慎购买促销中的“不退不换”“特价商品”以及虚假广告低价商品、高额奖品等商品。

  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

  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要随意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尤其是信用卡要确认数据加密,谨防使用生日、电话、姓名等容易破解的信息作为密码。

  注意保留购物凭证

  网购时,要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信息,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证据。消费者在网购的过程中一旦遇到问题,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注意商品质量

  在网购下单前,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促销活动条款、无理由退货范围、红包、消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则、退货退款方式及运费政策等信息。要注意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不要相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要被网站的夸大宣传所诱惑,防范劣质、仿冒陷阱,提倡为符合品质消费要求的产品买单。

  注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购时,如发生纠纷和消费争议,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消费者可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 :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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