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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消委会:消费者使用共享充电宝不要忽视产品质量

2020年10月13日 10:5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近年来,共享充电宝在质疑声中迅速崛起,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不断发展,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续航成为消费者的刚需,共享充电宝企业在餐饮店、影院、商圈、地铁、学校等地扎堆布点。根据相关调查机构发布的数据,预计2020年我国共享充电宝用户规模将超过4亿,目前在福州运营的共享充电宝品牌众多,共享充电宝使用频次、使用环境等条件比较特殊,可能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日益引起消费群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生活频道了解,为了让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多共享充电宝的客观、实用信息,作为消费者选择和使用产品的参考依据,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福州市消委会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选择品牌售后

  消费者在选用共享充电宝时,应尽量选择市场规模较大、合作商家众多、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共享充电宝品牌,避免出现租用产品无法充电、好借难还、归还后持续扣费、客服沟通不畅等情况。

  查看产品外观

  共享充电宝平台一般都会规定前3至5分钟内免费,因此消费者在取出共享充电宝时要先检查一下产品表面是否整洁、有无变形开裂、标识标记是否明晰、接口触点有无锈蚀、接口线路有无破损、能否正常给设备充电等等。对于外观磨损严重、标识标记模糊的共享充电宝,说明使用次数比较频繁,容易出现容量衰减的情况,消费者应及时更换另一个共享充电宝或其他品牌共享充电宝,如果有破损开裂、污渍锈蚀以及无法充电的,应立即归还,停止使用。

  辨别关键信息

  一是锂电池(芯)容量与额定容量。锂电池容量与锂电芯容量为同一概念的不同提法,都是指共享充电宝内部电芯的容量,而额定容量对于消费者在选择共享充电宝时具有参考价值,是由制造商标定的内部电芯经过转换和保护电路后输出的有效容量,其值要远小于锂电池容量。消费者在选择共享充电宝时应首先看额定容量,不要被个别企业用大字所标注的电池容量所误导。二是额定容量大小。各共享充电宝企业所标注的额定容量不尽相同,额定容量越大,给相关设备充电的时间就越长,充电次数就越多。比如额定容量3000mAh的充电宝大约只够给1台电池容量为2000mAh的手机充电1.5小时,额定容量5000mAh的充电宝大约够给1台电池容量为2000mAh的手机充电2.5小时或充2台2500mAh的手机各1个小时。三是额定输出电压及电流。额定输出电流与实际有效输出容量直接相关,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时应关注共享充电宝的额定输出电流。多输出端口的共享充电宝应标有同档输出电压的总电流值,并且在每个输出端口附近标有该端口的额定输出电压及电流,同时输出电压要尽可能与标准USB接口的5V电压接近,这样才具有较高的转换效率和尽可能小的电压波动范围以及较低的充、放电温度。

  正确安全使用

  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充电宝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跌落、撞击以及与重物或尖锐金属部件接触,造成内部电芯鼓包破裂,同时输入、输出端口也不要与钥匙等金属部件接触,防止内部发生短路。在使用共享充电宝给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时,要远离装水源或其他液体,防止发生短路等危险,同时尽量不要一边充电一边使用电子设备,也不要在高温环境下使用,否则容易造成局部发热,带来安全隐患。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共享充电宝发热等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外部连接电路,在充电宝给外部设备充满电后应及时断开连接。


(责任编辑 :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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