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购买“冷”食品注意“保质温度” 食用不宜过量

2021年05月14日 10:1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广大消费者经常会在超市购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不正确的贮存方式不仅会影响食品的新鲜和美味,还直接影响食用的安全。对此,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消费提示如下。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王璐瑶/摄 

  购买“冷”食品的注意事项 

  一是看食品的“保质温度” 

  如活菌酸奶、大部分豆制品和鲜肉、冰鲜水产品都需要在低温条件下出售。如果食品包装上要求低温保存,而商家却放在常温下,这种食品最好不要购买。 

  二是按顺序拿取 

  先取不用冷藏又不怕压的,如米面粮油、常温罐头、不用冷藏的包装食品;再取可以在室温下至少放1-2天的,如蔬菜水果等;然后取冷冻食品,如速冻饺子、汤圆、冻肉等;最后取冷藏食品,如巴氏奶、冷鲜肉、生鱼片等。 

  三是分类摆放在购物车中 

  把需要冷冻和冷藏的食物放在一起,让他们“抱团取冷”,减缓温度上升速度。但要注意不同类型的冷冻、冷藏食物,要各自包严,既不要接触蔬果,也不要互相接触,避免微生物的“交叉污染”。特别是巴氏奶、酸奶、生鱼片、冰淇淋等这些食用前通常不再经高温煮沸的冷藏食物,更要小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欧云海/摄 

  贮存及安全食用要点 

  购物回家后尽快将食物分类放入冰箱,如不能及时放入冰箱,可采取以下措施: 

  已解冻的鱼肉类,应尽快全部烹调,如一餐吃不完,可趁热分装成几份,分别冷冻或冷藏,每次按需使用; 

  巴氏奶如不能及时冷藏,即使还在保质期内,也应尽快喝掉,但别忘记喝前加热到80-90℃(还没沸腾); 

  如果打算生吃的鱼片、鲜虾离开冷藏条件1小时以上,应改为烧熟煮透再食用,否则易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生活频道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冷冻食材不会变质,所以经常会买很多食物储存在冰箱里。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不同食材的保存时间是有差别的,千万不要冷冻过久,否则食材会出现口感变差、营养流失等变化,甚至可能影响食用者的健康。 

  此外,人们习惯在冰箱里长时间冷冻的食材通常包括肉类、海鲜、面食等。对于猪肉、牛肉、羊肉这类食材,一般冷冻时间不宜超过12个月。鸡、鸭等禽肉类食材,冷冻最多不要超过10个月。鱼、虾等海鲜类食材最好在4个月内食用。馒头、包子、饺子等面食最好在两个月内食用。(王璐瑶)


(责任编辑 :傅云鹏)

分享到:
35.1K
·延深阅读

购买“冷”食品注意“保质温度” 食用不宜过量

2021-05-14 10:1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