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是大多消费者随身携带、必不可少的物品,但是市场上的相关产品存在容量虚标、充电效率不高、电池损耗过快等问题。
广东省消委会、澳门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充电宝时:
注意查看产品标识信息和产品说明书上的信息,且2024年8月1日后,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充电宝,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关注额定容量而非电池容量,额定容量越高代表充电宝能为手机充的电量越多。
注意手机与充电宝的快充协议是否匹配,如果手机和充电宝均支持PD协议,则可以更快的充电。
乘坐飞机时要注意充电宝的额定容量。根据民航局的相关规定,个人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责任编辑 :欧云海)
分享到微信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