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修复”俨然成为一门新生意,央行一年内已多次辟谣并反复提醒——
所谓收费“征信修复”服务都是假的
■央行征信机构明确表示,个人异议申请服务不向信息主体和其他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公众若有查询信用报告的需求,应登录官方平台
“征信新规:5年调整为3年,每月更新调整为每周更新”“征信9大新规,每月更新一次改为隔天更新”……最近,社交平台上出现不少有关“征信新规”的帖子,称相关部门对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内容、保留期限等进行了调整。但央行征信中心通过官方微信号声明,网传消息不实,目前并未有新规定发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将不予展示。
这已是近一年来央行征信中心第五次通过公开渠道辟谣,直指互联网、社交平台上的各种“征信修复”服务,反复提醒公众,所谓的“征信修复”服务都是假的。
上海辟谣平台调查发现,“征信修复”俨然成为一门新生意。但部分中介或不法分子基于信息不对称,利用个人或企业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态,或捏造政策、或将免费服务变为收费服务。
“异议申请”不是“信用修复”
在某社交平台上,记者与部分提供“信用修复”的中介交流发现,他们口中的“信用修复”服务不是“有门道”,而是利用相关机构的公开服务。
例如,个人如果有一笔还款已经结清,却在征信报告上显示逾期未还,个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包括就近选择发生该笔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或央行分行征信人工服务窗口申请异议处理,或通过央行征信中心网站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异议申请等。
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后,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如果情况属实,个人信用记录将得到及时修正。
央行征信机构明确表示,个人异议申请服务不向信息主体和其他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部分中介利用公众不了解相关规定或异议申请流程,将“异议申请”包装成“信用修复”,向受害人索取中介费、服务费、修复费等。还有些不法中介明知根据受害人的真实情况,即便提出异议也不会核查通过,就用“有门道”“通路子”等理由向受害人索取费用,实施敛财骗局。
在部分骗局中,不法分子还会教唆受害人无理申诉、恶意投诉,或者帮助受害人准备虚假材料等。如此一来,不仅不能修复信用,而且涉嫌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加不良信用记录。在弄虚作假的过程中,还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此外,还有不法分子冒充网贷平台客服致电受害人,称受害人有大额借款未还清,并使用虚假的央行征信平台链接骗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出具虚假的征信报告。部分受害人发现自己信用得分较低,为了消除不良信息或关闭网贷服务,被诱导支付保证金等费用。
央行征信中心由此提醒,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公众若有查询信用报告的需求,应登录官方平台。
企业失信修复也有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部分社交平台上,还有各种面向企业的“失信修复”服务。部分中介称,只要三天,就能消除企业的失信记录。
业内人士指出,这里所说的“失信修复”针对的是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的失信行为修复,依据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与央行的征信异议处理是不同概念。比如,企业违法后被公示,属于企业失信后的惩戒措施之一,企业可以在完成整改后申请停止被公示。
不过,网上不少声称帮助企业进行“失信修复”的服务也大多是骗局。
声称提供“企业失信修复”中介发布的广告大多称,企业可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失信修复”,有的“贴心”地介绍了修复的几个步骤。但不少网友表示无法根据中介提供的步骤完成修复。此时,中介会提出私信、私聊等要求,从而开出“失信修复”的价码。
为什么企业自己不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修复信用,而中介可以呢?进一步调查发现,中介利用的仍旧是信息差。
经核查,“信用中国”网站由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主办,主要承担信用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其中包括失信主体曝光板块。该网站确实有“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详细介绍了“信用信息修复”的概念和具体的修复指南。
总体来看,失信主体若想修复信用信息,必须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失信行为已经整改完毕,二是失信企业已过相关部门的失信公示期限,三是向出具失信决定的机构递交申请。“信用中国”网站自收到认定单位共享的移出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换句话说,“信用中国”所说的“信用信息修复”的最基本前提就是失信人已经整改,然后向相关部门申请。但中介在广告宣传时对这些含糊其词。
事实上,不论是“个人信用修复”还是“企业失信修复”,都有不少水分。常见的“征信修复”骗局除了收取各种服务费外,还包括买卖个人信息、企业信息等,更有以培训“征信修复”“信用修复”专业人才为名目的“招聘”,针对创业、就业群体进行“征信加盟代理”“征信培训考证”等诈骗。
可见,不论是个人和企业,守信第一。如果出现失信行为,首先要做的是整改,而不是轻信“信用修复”有捷径。本报记者 任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