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秋季开学季,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大批师生回归校园学习生活。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发布以下提示:
开展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运营前的全面检查
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全面检查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设备和餐具进行保养、清洗、消毒。
全面检查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情况。
全面检查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加工操作规范、食品留样、色标管理、明厨亮灶、校长(园长)陪餐制、疫情期间错峰分散用餐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学校食堂加工供应食品禁止事项
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
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
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
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供应冷荤凉菜生食类食品、外购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
学校食堂加工存储食品注意事项
食品加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尽快置于冷藏(冻)设施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
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严防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食品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
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
加工制作豆浆要烧熟煮透,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防止假沸。
校外食品消费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
需要在校外就餐、网络订餐或购买零食时,应选择亮照亮证(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单位消费,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摊贩消费。
购买零食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