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嘉旖 王宛艺
同一家酒店、同一种房型,价格却“因人而异”,差价能达百元……日常网络消费中,消费者时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价格套路”,背后则折射着“大数据杀熟”。上海,正试图从地方立法层面根治这一“顽疾”。昨天,《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二审,与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公众代表等纷纷表示,对交易价格等方面的“差别待遇”要厘清职能部门职责,避免出现“无人管”的现象。
据介绍, 《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是上海主动适应社会对数据资源利用新需求而创设的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将有助于促进数据流动,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
为何产生大数据“杀熟”现象?这源于个别企业对用户数据的“滥用”——把基于大数据算出的用户画像用于所谓“精准营销”。
不少代表在此前公开征询意见中均谈及这一问题。就拿“点外卖”来说,在“算法之手”推动下,一些老顾客被视作黏性更高,即便在同一家店,也可能被匹配到更高价格。
《条例(草案)》讨论过程中,数据处理人的“权限”成为讨论焦点。不少市民在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要对一些互联网企业的“差别待遇”进行管理识别。人大代表也纷纷表示,由于数据管理具有跨领域特征,要界定相关部门职责。
同样,在手机上安装应用软件,许多人会遇到如下情形——弹出隐私协议让你“打勾”,一旦选择“不同意”,应用软件的许多功能便无法使用。面对“霸王条款”,许多人默默吃下哑巴亏。
对此, 《条例(草案)》拟明确“严保护”理念。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一致认为,充分保障自然人的知情权很关键,要从顶层制度设计中前置化解有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
上海正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被赋予更多期待。如何充分挖掘和利用好数据资源,也成为此次数据立法中的关键。
“这涉及到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平衡,”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说,从政府到企业,不同主体在数据开发利用中的角色各不相同。他特别关注到了上海在规范数据开发方面的一系列创新探索。譬如,目录清单管理、分类共享机制、授权开放运营等。而反映在此次《条例(草案)》中,拟针对公共数据开放清单作出一系列规定,包括明确数据开放范围、类型、条件和更新频率等。
邵志清认为,一系列制度设计,都是为了让数据在安全前提下高效流动。其中,实现数据要素的“可用不可见”尤为关键。所谓“可用不可见”,指的是数据开发利用主体在不直接接触原始数据的前提下,通过传输需求和部署算法而得到计算结果。这样一来,数据得到充分利用,安全系数也能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