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手持预付卡 小心被“闹心”

2019年07月19日 10:15   来源:今晚报   

  如今,预付卡已经成了很多行业的主流消费模式,如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洗车等行业,大都采用这种模式。对消费者来说,预付卡大多能享受到折扣。不过,预付卡虽然方便,但其中也有“陷阱”,如遇商家“跑路”,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说好的退款找谁要

  市民张女士日前向记者反映说,自己于今年4月在贝丽丝玛健康管理中心(河西区南北大街店)交了3000余元办理了预付费卡,半个月内只消费了三次该店就停业了。经与当初办卡人员联系,对方称可以退回3000元预付款。

  张女士焦急地说:“对方一位自称姓商的工作人员,当时让我把收款账号发过去,并且告诉我三个工作日退款。于是我就按对方说的把账号发了过去,但是至今未退。后来又多次拨打那位商姓工作人员的电话,但对方始终不再接听,发短信也不回。”

  商家人去楼空

  接到市民投诉后,记者随即赶往河西区南北大街,看到该店位于云广新里底商,大门已经紧锁。

  记者从该店所在区域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自6月12日起便陆续接到消费者对于该店的相关投诉。辖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十余位消费者投诉该店,我们从6月13日起就到现场调查情况,并且多次拨打该店相关人员电话,但是对方一直不接。我们了解到,这个店属于加盟店,于是我们又多次联系其公司总部,但是对方一直不予回复。目前我们仍在努力联系商户,同时也向投诉人提供了相关帮助和建议。”

  截至发稿时,记者多次拨打商姓工作人员电话,但始终未被接听。

  谨慎对待预付卡消费

  针对预付卡消费的相关投诉不断发生,市民如何维权备受关注,为此记者走访了法律界人士。

  天津鼎运律师事务所郑晓云律师表示,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与商家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目前商家停业导致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消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商家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剩余费用的合理主张,如果商家拒绝退款,消费者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同时提醒消费者,对于预付卡消费的项目要谨慎对待,消费者应要求与商家签订书面预付卡消费合同,对于优惠或商家承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写清楚,最后就是保存好消费凭证,便于日后维权。

  本报记者 王绍芳


(责任编辑 :王璐瑶)

分享到:
35.1K
·延深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
  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
  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
  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
  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