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鲁畅)记者22日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北京市交管局在前期设置7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于近日再次推出107家便民服务网点,方便群众“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截至目前,北京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数量达178家。
根据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和登记上牌,对条例实施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且不在产品目录内的车辆,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交管部门介绍,今年10月31日,过渡期将结束,广大市民群众置换新车的需求释放较为集中,可优先选择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同时,所有便民服务点不局限于登记本店销售车辆,群众在其他门店购买的车辆也可在同品牌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
交管部门特别提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需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