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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钱的瓶盖费,也是商业贿赂

2021年08月30日 07:03   来源:长沙晚报   

  长沙晚报8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进入市场的主体都希望有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但在商业竞争中,一些销售行为看上去是销售技巧,实际上却触碰了反不正当竞争的红线,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记者28日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该局聚焦市民关注的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例。

  湖南幻影贸易有限公司是东莞市xx保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益阳地区xx产品经销商,其销售的“xx初恋型(热恋型、狂恋型)苏打酒”与东莞市xx保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xx苏打酒(配制酒)(纯情、诱惑、梦幻)”属于同类产品,销售对象基本相同。 经过有关机构对两款产品名称、包装、装潢是否存在相同、相似或不同进行司法技术鉴定,鉴定意见为两款产品构成整体相似。本案中,当事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近似的标识销售“xx初恋型(热恋型、狂恋型)苏打酒”的行为,构成混淆行为,被处没收违法商品1508件,并罚款966792.96元。

  1元/个的瓶盖费看上去是小数目,构成的是商业贿赂行为。湘潭市金珅商贸有限公司为提高xx品牌酒市场占有份额,通过向餐饮店的服务员支付瓶盖费(1元/个),激励其在消费者买酒或点餐时推广自家的啤酒,达到提高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经查,该行为扰乱社会市场经营秩序,构成商业贿赂。当事人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305元,并罚款15万元。


(责任编辑 :欧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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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钱的瓶盖费,也是商业贿赂

2021-08-30 07:03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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