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旻矣)今年“双十一”已于10月20日开启预售,11月1日即将迎来第一波尾款支付。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长三角消保委联盟为各位“尾款人”准备了一份“双十一”消费提示。
按需理性购买 注意尾款规则
“双十一”期间,消费者易因优惠促销而选购自己不需要的商品,从而引发大量退货退款纠纷。
建议消费者按需购买,提前做好规划,明确预售定金和尾款支付规则。对于预付定金后不想要的商品,可主动和商家协商能否直接退定,如果不能,则需要支付尾款后再申请整单退款。否则,商家可能会以预售定金不退为由,拒绝退定申请,造成定金损失。
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都成了当下最流行的销售方式。在直播带货模式下,消费者更容易因为直播营造的稀缺、不买就亏的氛围冲动下单。
建议消费者不要只听信主播的口头介绍,或因价格优惠就直接下单,购买前先仔细了解产品的成分、功效、适用人群等信息,多渠道查看商品评价,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商品。
留心促销规则 警惕价格陷阱
今年“双十一”大促分为多个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的优惠价格可能存在差异,消费者在下单前可以先咨询客服,多进行价格对比。部分商品页面显示的价格优惠,需要凑满几单才能享受,红包、优惠券等也会有使用限制。同时,一些商家会通过“先涨后降”的套路来销售商品。
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促销规则,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注意区分到手价、尾款价、预售价等计价方式,明确红包、优惠券的使用范围和期限,避免落入价格陷阱。
防范交易风险 注重支付安全
消费者要提高财产安全意识,通过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或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要慎重支付。
为降低财产损失风险,可将转账到达时间设置为延时到账,一旦发现被骗,立刻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冻结资金。
“双十一”期间,交易量的激增可能导致商家备货不足,不能按期发货,快递派送也不如平常及时。消费者要提前和商家明确发货时间,对于急需品、生鲜食品等,要注意避开物流高峰期。收到物品后当场验货,确认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为避免退货运费损失,消费者可选择自带运费险的商品,或在下单时购买运费险。
保留购物凭证 及时依法维权
消费者要提前了解退换货政策,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处理,协商不成可向平台、消保委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同时,建议消费者在“剁手”前先理一理“存货”,注意商品保质期,避免一次性囤积过多商品,导致过期或重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