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还是软色情?制售“淫秽手办”被追刑责

2025-05-13 06:32 来源:中国妇女报
查看余下全文
(审核:欧云海)
光影之间
光影之间
记者专栏

首页 > 要闻 > 正文

二次元还是软色情?制售“淫秽手办”被追刑责

2025年05月13日 06:32   来源:中国妇女报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团伙制售涉黄手办被认定为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12名被告人获刑,被告人均放弃上诉,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这种网上售卖的涉黄手办很大一部分流向了未成年人,俗称“妈见打”,对青少年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该案的判决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具有标志性意义,司法机关对非传统媒介传播淫秽内容问题积极回应,通过追究刑事责任打击淫秽手办,彰显了司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定立场,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认定涉案手办为淫秽物品经过法院实质审查

据悉,这起案件线索来自群众举报。2023年10月24日,黄先生报警称,在网站上某店铺买了手办准备收藏,没想到收到货后发现都是色情手办。

这起新型案件最终来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国滨的案头。他坦言,该案办理过程中“很慎重”。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该案主犯许某为牟利,在广东省东莞市经营一家塑胶制品公司及工厂,雇佣员工制作涉黄手办5万余件,其中已通过网店对外销售2万余件,销售金额200余万元。该案另一名主犯孟某是许某的下游经销商,销售许某制作的淫秽手办300余件,同时也结伙他人制作涉黄的妖兰、狂三等手办上万件,并通过网店销售5000余件。

11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被告人孟某对制作、销售涉案手办及其数量无异议,辩称涉案妖兰手办非属淫秽物品。其辩护人另提出,不能仅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作为定案依据,淫秽物品的认定应坚持整体性、关联性等原则。

被告人孟某辩称的涉案妖兰手办是一名女性跪在地上的形象,上身和下体都穿有可脱卸式内衣裤,背后有一对翅膀;胸部和关节部位做了色素沉淀,没有特地制作乳头,下体简化成一条线。

“该案审理并非以鉴代审,而是经过了实质审查。”张国滨在接受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专访时表示,公安机关出具的《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只是考量的一个因素,案件审理过程中见到了相关手办实物,也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结合买受人在内的社会一般人的看法、考虑涉案手办的用途,经过规范和价值判断最终认定案涉手办为淫秽物品。

证人蔡某某、陈某分别于2023年5月4日、同年10月25日从网店购买了妖兰手办,当时二人均未满十八周岁。其中,蔡某某花费190元,陈某花费220元。收到手办后,二人发现手办对胸部和下体生殖器有明显刻画。蔡某某怕父母看到不好,特地用带颜色的胶带挡住了手办的胸部和下体;陈某觉得手办放在学校寝室不好,在家里摆放又怕父母看到被责备,一直把手办放在房间的床底下。

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组织涉案手办的鉴定,认定包括妖兰、狂三在内的手办为淫秽物品;证人蔡某某、陈某购买妖兰手办后亦认为有色情内容而羞于展示,故其诲淫性不言而喻;且妖兰等手办并非作为艺术品展示交流,而是作为商品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对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其由游戏角色衍生而来,对青少年的迷惑性更强、危害性更大。

法院对12名被告人充分考虑了法定减轻、从轻情节,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相应判罚。

淫秽手办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不容忽视

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诲淫性”是判断物品是否构成淫秽物品的核心标准之一。张国滨告诉记者,案件办理过程中参考了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张某某等人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该案的裁判理由指出,对于淫秽物品犯罪中“淫秽”的判断,应该考虑最大多数人、普通人的观念和感受,对淫秽物品性质的认定,应采用社会一般人的标准。

在中华女子学院副教授邢红枚看来,法院在认定过程中不仅参考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还采用社会一般人的标准,特别考虑到未成年消费者对涉案手办的感知与处理反应,如“羞于展示”等细节。这种判断方式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主观感受与心理边界的尊重,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刑法解释中的具体体现。

该案中,涉黄手办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猝不及防的。张国滨介绍,该案一名未成年女孩的证言显示,平时比较喜欢动漫,在淘宝网页上看到,以为是一个正常手办,收到之后才发现有色情因素。

“淫秽手办对青少年的危害不容忽视。”张国滨告诉记者,结合该案销售清单收货地址可以发现,青少年占比较大。淫秽手办可能会影响青少年对性的严肃性认知,物化他人和女性,影响与女同学交往的行为尺度。该案的判决,体现了刑法守住社会价值底线、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阶段,价值观尚未定型。不良手办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当性暗示、不当性引诱,可能扭曲未成年人的性道德、性观念。”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显兵说。

邢红枚认为,涉黄手办不仅对未成年人的性认知构成误导,也在无形中强化了对女性身体的物化与性化表达。一些所谓“二次元周边”以“美少女”等标签,刻意打造跪姿、挑逗、裸露等角色形象,不仅侵蚀了青少年的性别平等观念,也构成对女性群体尊严的间接侵害。

防治软色情文化对未成年人渗透

结合该案的办理,张国滨告诉记者,此类犯罪呈现链条化、产业化趋势。手办行业要加强自律,避免打擦边球。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职,引导文化产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网络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打马赛克的商品尽到实质审查义务,引导商家不要售卖带有色情因素的衍生文化产品。

“未成年人在网络文化消费中易受情绪驱动,缺乏足够的认知与判断能力。该案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张丽霞告诉记者,要根治软色情文化对未成年人的渗透,还需立法、平台、家庭、学校各方协同发力。在立法层面,可以借鉴域外经验,建立以文化产品适龄分级和软色情识别标准为核心的基础制度,为后续平台内容审核与展示设置提供明确法律依据。平台应落实内容审核、适龄提示和销售限制等责任机制,防止涉黄商品通过算法推荐流向未成年人。

张丽霞说,面对软色情内容日益隐蔽化、娱乐化的发展趋势,家长应主动了解子女的兴趣圈层与文化消费习惯,通过适龄性教育、亲子沟通和价值引导,帮助未成年人建立起正确的性认知与身体边界意识。学校应通过适龄教育和内容甄别,避免软色情文化在校园环境中流通与传播。

何显兵认为,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购买的物品应当加强管理和审查,避免他们接触可能涉及不良性诱导的隐性淫秽物品。发现存在上述现象时,应当通过合理、开明的性教育加以引导。加强家校协同,通过监护人和学校教师的共同教育,培养未成年人健康的性观念。

近年来,有关部门每年都会在暑假期间开展清朗整治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整治电商平台向未成年人售卖软色情手办文具、动漫周边等商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贞会认为,要加强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清朗专项行动和网络环境治理;加大法治教育宣传,让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清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其应当承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未成年人、家长、老师等在了解到相关违法信息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报告。(王春霞)


(审核:欧云海)

推荐阅读

国家疾控局:踏青游玩 警惕蜱虫叮咬

初夏时节,草木葱茏,一些公众利用闲暇时光到户外踏青露营。然而 户外活动和露营时如何科学防范蜱虫?中国疾控中心有关专家建议,露营应避开灌木草丛,选择干燥开阔区域 [详细]

地震怎么防?遇到怎么办?这场发布会详细解答

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活动最强烈、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占全球7%的国土上发生了全球33%的大陆地震,约57%的人口、51%的城市和58%的国土位于地震高风险区。 地震预测是对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和震级进行估计和推测的行为;地震预报是政府按照程序对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等信息进行发布的行为;地震预警... [详细]

花钱请运动搭子,你愿意吗

随着体育健身热的兴起,陪爬山、网球陪练、私兔陪跑等全新职业也应运而生。打开小红书等社交平台,相关话题很热门陪爬山、陪打球、陪跑步“一个人爬山真的会EMO(网络语,情绪抑郁低落的意思)!”赵丹丹的这句话,道出了许多年轻人的心声。如今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