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对天价粽子和过度包装说“不”
端午节将至,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崇尚节俭、反对浪费的“清新”过节风气,推动粽子回归节日食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提示粽子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拒绝天价粽子和过度包装,反对奢靡浪费。
前些年,市场上出现天价粽子,这些粽子以高档食材、奢华包装为噱头,价格远超普通粽子,甚至成为一种奢侈消费品。“天价”粽子,顾名思义,是指价格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粽子。这些粽子通常采用高档包装,往往内含鲍鱼、松茸、海参等名贵食材,甚至搭配其他高档礼品进行销售。天价粽子往往伴随着过度包装和豪华混搭,已经脱离了食品本身的属性,成为人情往来和攀比关系的工具。商家推出天价粽子,是为了迎合部分消费者的虚荣心理,通过高价和奢华包装来牟取暴利。
中消协表示,这种行为不仅脱离了端午节的文化内涵,让传统节日弥漫着功利的铜臭之味,还可能为各类贪腐行为提供便利,助长不正之风,影响社会公平,损害传统文化形象。
为遏制天价粽子和过度包装现象,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例如,粽子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法规,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和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粽子,应当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粽子,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做其他用途的包装材料。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粽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粽子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此外,电子商务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提醒平台内经营者在从事盒装粽子销售时,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销售,不得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
中消协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应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选择简单适度包装的节日商品。同时,也要警惕那些打着“高档礼盒”等概念的粽子产品,不要被其华丽的包装所迷惑。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粽子,注意食品安全,检查产品外观包装。包装物应整洁完整,袋装产品应密封严密、无漏气现象。妥善保留发票等消费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阎 密)
(审核:欧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