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不收费,却巧立名目扣费 网上销售POS机套路多
“POS机业务员允诺没有其他费用,却扣了我400元设备费,连机器激活时使用的门店照片都不是自己的。”近日,商户牛先生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民声直通车反映,线下普遍用于交易结算的POS机,在营销上存在手续费随意调整、隐藏收费项目、虚假宣传低费率等套路。
流程规范性被质疑
8月份,从事木地板买卖的商户张先生接到一个推销电话:“办理POS机可以获得更多客源。现在办理POS机还有优惠,千分之五的费率,没有其他费用,直接邮寄到店铺。”张先生觉得费率可以接受,有台POS机也能拓宽店铺的收款方式,就同意了。他还在销售人员指导下添加了一名“POS机售后人员”的微信,方便后续激活和使用教学。
随后,售后称刷1000元才能激活POS机,但张先生刷了1000元后,却发现只到账了696元,客服称额外扣除的是“年度流量费”,即在交易过程中需要联网进行数据传输所产生的费用。张先生觉得也算合理,就没有再追究。结果一个月后的11月25日,张先生发现其客户付款的一笔进账又被扣除了299元——这次客服则称是“买断流量费”,只交一次便不再扣除。张先生几次投诉客服,却得到反馈说“这名工作人员已被开除,钱无法退回”。
经营奢侈品买手店的牛先生也接到类似的推销电话,付了18元运费收到盛付通POS机后,他并没有立刻使用。没几天销售又打电话催促牛先生刷1000元进行激活,保证“秒到账”。牛先生11月11日刷了1000元后,只到账了595元。再联系POS机售后时,售后表示这是押金,以后会根据刷卡金额逐步返还,而牛先生点开其发送的链接,却并未发现这笔钱。随后牛先生向上海盛付通POS机支付机构客服反映,并投诉至上海金融监督管理局。一番维权后,收到400元退款。
其实,针对POS机费用问题,今年5月1日生效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特别提及: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以及业务办理途径的关键节点,清晰、完整标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限制条件以及相关要求等,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过,记者查询多家POS机品牌网站发现,不少POS机的费用公示仅标注费率,并未提及押金、流量费、服务费等内容,而费率范围也从0到5%不等,这也为业务员在销售时留下了空间。
牛先生对其申请POS机的流程规范性也提出质疑,他提供的记录显示,其在申请POS机的时候并没有签署协议,也没有提供商户信息,只是在收到寄送POS机进行激活时才需要提交商户照片,而售后人员却给他发送了其他商户的门头和内景照片,“激活时使用的门店照片都不是自己的”。
其实,央行早在2016年就明确禁止在网上买卖POS机等受理终端,也就是说,这种网上销售POS机的行为本身就已违规。
应加强代理商监管
不少支付机构虽拥有POS机产品,但通常将销售端外包给各地代理商,支付机构对代理商监管并不严。
邹先生是一名POS机业务员,他认为行业越来越卷,为了维持开机率,有些业务员宣传时有所夸大也是不可避免的。他建议商户尽量找有线下门店的代理商申请POS机,不要通过社交平台、电话销售线上申请。
不少POS机业务员瞄准有信用卡需求的个体商户,以“办理信用卡送POS机”为噱头,引导其刷卡激活POS机,但激活费用却不予退回。贡女士就遇到这种情况,业务员自称是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差业绩名额,劝说她办理信用卡,同时送联动优势POS机,向她收取商户资料、个人身份资料等信息。“业务员说费率千分之六,激活费会退返给我,没有其他的费用了,让我刷卡激活就行,我就刷了一笔299元进行激活,但是几天后仍没有到账。”贡女士去质问业务员,却得知这299元是“设备押金”。
实际上,联动优势和工商银行并没有“办理信用卡送POS机”相关活动,业务员其实是冒用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推广,属于外包服务机构违规违法宣传的行为之一。当贡女士投诉至联动优势官方平台时,专员表示费用会予以退还。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王一凡
(审核:欧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