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配乐侵权被判赔7万 任性“拍着玩”哪能不踩雷
这起侵权赔偿事件发生后,很多人不无担心,自己会不会也因给短视频配乐而“踩雷”
谁能料到,就因为在网上发了一条配乐的短视频,竟然要付出7万元的巨额代价。据报道,湖南长沙的张女士去年拍了一段宠物猫闻自己脚的视频,配乐是国窖1573的广告音乐,因此被泸州老窖起诉侵权。法院认为,这一视频有损毁侮辱泸州老窖的表意,最终张女士被判道歉,并赔偿泸州老窖人民币7万元。8月16日,张女士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上发布了一条向泸州老窖道歉的声明。
事发后,张女士表示:“我就是拍着玩,没想到会惹官司。”的确,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在网络平台上发一些短视频,为了吸引别人的眼球,通常也会给短视频配点音乐,他们压根想不到,会因这样一个“拍着玩”的小东西,最后卷入法律诉讼的漩涡,甚至要付出不菲的代价。
需要强调的是,从法律上讲,给短视频配乐,发布在网络平台,从来就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具体到这起诉讼风波中,张女士的行为也确有侵权之嫌。
首先,别人的音乐不能奉行“拿来主义”。泸州老窖为自己的产品国窖1573,配上并发布了一段广告音乐,广告是免费的,听广告音乐也不用掏腰包,但并不意味着,别人的广告音乐就能随意使用。根据《著作权法》,音乐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侵犯音乐版权要承担侵权责任。张女士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就将他人作品“据为己用”,配在了自己的短视频上,对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构成了侵犯。
不仅如此,这段发在网上的短视频,也难免会对泸州老窖的商誉有所损害。其实,单是一段宠物猫闻自己脚的视频,在网络平台上并不罕见,除了搞笑之外,并不会产生其他多大的副作用,但与公众耳熟能详的国窖1573广告音乐混合在一起,视频画面观感便与品牌形成了强烈冲突,也会在客观上影响公众对有关品牌的认知度和适应度。
这起侵权赔偿事件发生后,很多人不无担心,自己会不会也因给短视频配乐而“踩雷”?有这种法律意识是好的,但也不需过于担心。一般来说,明确了免费使用的公共素材,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比如,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作品,使用了平台官方提供的配乐素材,因为平台方面已“排雷”,解决了法律障碍,作为普通用户就不必“杞人忧天”。
有人说,“只要站在风口,猪也能飞上天”。问题是,猪飞上了天,还能不能安全着陆?短视频是一片热土,也站在了发展的风口,但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任性“拍着玩”,也能随波起舞,也会安然无恙。若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迟早要付出违法的惨痛代价。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