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给了消费者满满的安全感,但“无理由”是否意味着“无条件”?近日,鄠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网购商品退货引发的案件。
2024年11月,小美(化名)通过购物平台花2700元购买了一双名牌鞋。收到鞋后,小美立即试穿。3天后,小美向购物平台申请退货退款,并经快递员上门收货查验后将鞋子退回。4天后,小美接到了购物平台的电话,说小美鞋子上沾有灰尘影响二次销售,不能退货退款。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后,购物平台仍拒绝退还款项并将鞋子再次寄给小美。后小美以购物平台未退款为由起诉至鄠邑区法院。
调解中,小美认为自己是正常试穿行为。货物表面有灰尘而不是污渍属于正常现象,购物平台应该退还货款。但购物平台表示,他们卖出的鞋子干干净净,退回来就有污渍影响二次销售,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为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原、被告了解双方的想法,并认真查看原告购买记录、退货申请、买家须知等资料。根据原、被告提供的网页照片、收货照片及寄回照片,法官组织原、被告认真比对,并在此基础上就法律条文、利害关系等向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小美承认鞋上的东西确实是她不小心弄上去的,她愿意承担一些清洁费用。平台表示,他们同意退款。在双方达成自愿和解后,被告主动给小美退还了2500元货款,小美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重要权利。该权利降低了消费者的购物风险,提升着购物体验,增强了消费信心。消费者在享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遵守交易规则,“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据此,对消费者而言,在购买价值较高的商品前,一定要了解商品的退换货政策。退货时,应确保退货商品完好。对电商平台而言,应积极履行责任,完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申诉、投诉流程,产生纠纷时应及时介入解决纠纷,共同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刘晓云)
(审核:欧云海)